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王帅通讯员张文静)买来新的电压力锅,两次维修后却依然压力不足,消费者要求退货但被商家拒绝。近日,市民田先生便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今年8月份,市民田先生在章丘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个电压力锅,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压力不足的问题,田先生立即联系商场进行维修。9月14日,电压力锅再次出现问题,第二次维修后,问题仍没有解决。
对此,田先生认为,电压力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处理。但商家称可以继续维修,拒绝办理退换货。无奈之下,田先生投诉至章丘市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经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而且电压力锅的发票及维修三包手续齐全,但商场方面称商品出现问题后,曾先后两次进行维修,对未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将再次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维修。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问题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的产品或退货。
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场为田先生办理了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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