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刚)记者8月11日在市水务局了解到,《金昌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日前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实施,标志着金昌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式展开。
《方案》明确了河长责任体系,要求结合自然水系与行政区划,在全市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体系。其中,市级设立总河长,县(区)、乡(镇)、村在本行政区内设立区域总河长,分别由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西大河、金川河、东大河分别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市内其他河湖所在县、乡、村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上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湖,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按属地管理逐级担任河长。
《方案》明确了河长、河长办以及22个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并从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优化河库水量调度、加强水污染防治、规范河湖采砂管理、实施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等八个重点方面细化了具体任务。同时,提出了今后几年河长制工作目标:力争在2017年,初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社级河长;到2018年,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城市建成区无新增黑臭水体;有效遏制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重点河湖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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