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乡讯(通讯员张红运毕曼)近年来,金乡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行业监管工作任务也日趋繁重,农民工生活待遇、劳动报酬问题尤为突出。为此,该县积极采取多项监管措施,加大农民工工资监管力度,确保工资“满薪”发放。
今年以来,该县对29个在金开发建设单位、中标企业或承包合同企业进一步严格了建设前置手续,特别是对城市片区开发项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统一要求必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凡因农民工讨要工资,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暂停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资格,不批准新的开发项目,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直至清退出金乡开发建筑市场。目前,已有60%的开发片区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额为452万元,其他开发片区正在履行收缴手续。
针对部分片区建有回迁安置单体建筑的实际情况,分类梳理,区别对待。为确保被征收群众尽快回迁上房,暂缓回迁安置单体建筑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暂缓期限定为回迁选房节点。同时,对承建单位建设资金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专项用于回迁安置建设的资金,不得挪至公开销售商品房单体建筑施工,公开销售商品房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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