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 泗水新闻 汶上新闻 嘉祥新闻 金乡新闻 鱼台新闻 微山新闻 邹城新闻 曲阜新闻 梁山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济宁市 > 金乡新闻 > 正文

这事真不行,因为“一事不再理”

来源:济南日报 2013-08-06 08:19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李朕葳通讯员郭韦韦刘静淑

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将对方驾驶员高某告上法庭,后因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刘某又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因刘某就法院已经裁决的同一事实重复起诉,法院对其起诉裁定予以驳回。近日,金乡法院审结了该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10年8月,刘某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轿车购买了保险,该保险公司向刘某出具了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单。2011年1月10日,刘某投保的轿车与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车辆受损,后经鉴定车损价值达人民币133451.9元。

刘某就自己车辆受损一事向金乡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某对自己进行赔偿。因高某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赔偿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法官发现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金乡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刘某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保险公司辩称,刘某起诉高某并经金乡法院民事调解书确定了双方的赔偿权利和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不得就已经由法院就实体事项处理的案件再次起诉。

小知识: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罗马法,近现代刑事诉讼法普遍将其作为保障被告人人权的一项诉讼权利。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新闻推荐

金乡县纳入首批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行列

■本报记者山进通讯员韩洪波近日,金乡县成功入选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标志着该县成为济宁地区唯一一个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该项目可争取中央、省、市以...

金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金乡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这事真不行,因为“一事不再理”)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