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2210000本报为您“捎话”部门官员
为百姓办事,替政府分忧,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本报记者将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各部门“零”距离接触。
您有什么话要讲,或者您有什么建议要提,您可以拨打热线2231555或2210000,让记者帮您捎话。
■记者孙丹青通讯员朱瑞旭
7月17日上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文柱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立案、审判和执行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在节目直播过程中,十二县(市、区)法院和高新区法院也作了同步收听,并随时回答听众问题。
加大诉调对接力度
《人民调解法》已经颁布施行一年多了,节目播出过程中,吕文柱就法院对该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了介绍。吕文柱说,《人民调解法》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同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施行,作为社会管理中的创新之举,这两部法律和法规规范了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会议,加大诉调对接力度和司法确认工作。吕文柱表示,自活动开展以来,从全市法院立案和工作情况看,截至今年6月份,共有3679件案件通过了司法确认,其中3671件得到确认,对于化解社会矛盾起到很大效果。
“执行难”是社会热点
“执行难”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每年的“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这一问题进行关注。节目中,陈先生打来热线反映,2006年他的工人被楼板砸伤,经查是楼板质量不合格所致,陈先生在任城法院立案,按照民事诉讼法律规定,他应该获得两万多元的赔偿金,虽然要求强制执行,但是至今未果。
对此,任城区法院院长卞玉杰表示,造成该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有可能是被执行人找不到,或者被执行人没有金钱支付能力。执行一庭庭长李兆军也表示,有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无法查找;有的被执行人自身贫困,在保障人权的情况下无法适用强制措施;有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即使穷尽现有的强制措施,最终仍拒不履行。目前现有的强制措施根本不可能完全使这些案件得以充分执行,而人民法院又不可能超出这些强制措施的范围,实施更严厉的手段。李兆军同时表示,如果确实是因为执行人员缺乏责任心,使一些本来容易执行的案件难执行的,会进行追究和问责。
对经济困难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
“如果有的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但是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法院在这方面有没有为当事人减交、缓交以及免交诉讼费用的具体措施呢?当事人应该提交什么材料?”对于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立案庭庭长张养恩予以解答。
张养恩说,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收费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和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及缓交诉讼费用收缴的意见》,济宁中院制定了《司法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根据规定,当事人请求本院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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