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记者刘敦亚见习记者张梦西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在清脆的爆竹声和灿烂的烟火下迎接庆祝新年是春节期间的重头戏,孩子们往往盼望着新年的到来,可以一享炮竹带来的乐趣。昨日,记者从市中区和任城安监局及爆竹经销商处了解到,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及安全监管工作已经陆续开展,货源储备也较为充足。
禁销区域限制严格
目前,任城正在受理“限放区”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单位的申请,预计在1月11日左右完成全部受理工作。市中区安监局受理时间在1月9日至1月11日。据市中区安监局刘晓伟介绍,今年“限放区”范围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均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加油站50米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面15米范围内、室外明火设施20米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刘晓伟说。
记者了解到,道路两侧不设置销售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路段是,琵琶山路路口至古槐路路口的太白路,琵琶山路口至古槐路口的红星路,琵琶山路口至古槐路口和琵琶山路口至济安桥路口的洸河路,太白路口至洸河路口和洸河路路口至金宇路口的古槐路,太白路口至洸河路口的共青团路,太白路口至洸河路口的建设路,建设路口至运河路口的解放路,琵琶山路口至济安桥路口的常青路;洸河路口至金宇路口的建设路,今年新增禁售路段太白路口至龙行路口的运河路。“在任城辖区内,仙营、金城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在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24日期间可以销售烟花爆竹。其它镇街于2013年1月26日至2013年2月24日期间进行烟花爆竹销售。”任城区安监局董亚宁告诉记者,镇街临时销售许可证有效期比‘限放区\’内多十天。
市中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时间为2月6日至24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在2月17日(农历正月十八)前将临时销售点未销售完的整箱(件)烟花爆竹按原进货渠道回收或代存。
今年首发《安全资格证书》
据刘晓伟介绍,今年市中区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要求具备的条件同以往大致相同,要求有固定的经营门面,并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零售网点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监管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配备2个(含2个)以上的水剂(基)灭火器、水桶及其它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等。
另据介绍,申请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提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和零售网点防火及应急处置预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往年不同的是,市中区在对审核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后,向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颁发安全资格证书。”刘晓伟介绍,以前只发零售(经营)许可证,今年比往年更规范了。
销售“三无”烟花爆竹将受处罚
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厂址、无合格证、无安全标识的产品严禁销售,“限放区”内禁止销售A、B级烟花爆竹产品,城区内禁止销售拉炮、摔炮、多响(含双响)、花中带炮、砸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等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产品等。“经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核实在辖区内销售无防伪标记的违规产品、无证经营、非法进货、一证多摊、异地销售、转移库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董亚宁说,“将根据法律法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烟花爆竹
货源储备增加一倍
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经销商们也开始储备货源,以满足春节期间市民的消费需求。6日上午,记者来到康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该公司门面店里已经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烟花,店里有不少人正在选取烟花爆竹。销售经理李培告诉记者,现在每天都有20多个客户过来商定进货事宜。“有的人是干了十几年烟花零售,在还没有办下来许可证,就提早过来看货了。现在已经有四五十家老客户订货了。”
李培介绍,参考去年的销售情况,今年公司不仅保留了去年销量较好的烟花种类,而且增加了800余个品种,已经达到2000余种。货源储存量较去年增加了一倍,已储存了爆竹6000余箱。“今年新增了世纪红公司生产的紫荆花,这是一款获得国际生产专利的产品。我们还引进了一些用石膏和纸浆混合制作的、安全系数更高的产品。我们提前就备好了货,以满足城区用户的需求。”
记者注意到,店里最贵的一套烟花由熊猫烟花集团生产,售价为13800元,一组套装为1900发。据李培多年的销售经验,高端烟花在济宁市也有销路,只要物有所值市民就愿意买。李培介绍说,今年有三四十种烟花价格较去年有小幅上涨,涨幅在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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