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盖鸣霆通讯员黄倩陈建申
几个要好的同事相约一起喝酒,可仅仅因为一人少喝了两杯,就被另一同事打成了轻伤。近日,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打人的韩某刑事拘留。
据了解,7月17日晚,高新区公安分局洸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高新区琵琶山路一地摊烧烤点有人打架,其中一男子被打伤。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打架的竟然是在同一桌上喝酒的俩同事。在把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的同时,民警将打人者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民警了解到,打人的韩某与被打的鹿某本是一个单位的同事,而且相互关系比较好。7月17日晚,二人和几个同事相约到琵琶山路一地摊烧烤点喝酒。推杯换盏间,二人都有些醉意。这时,韩某给桌上的每个人敬酒,轮到敬鹿某时,鹿某以不胜酒力为由进行推辞,韩某心中虽不高兴,可是在同事的劝说中,也没有再坚持让鹿某喝。等韩某敬第二杯时,鹿某仍然拒绝喝酒。此时,韩某心中的怒火随即迸发,一边破口大骂,一边顺手拿起桌边的一个木凳向鹿某砸去。鹿某躲闪不及,正中头部,伤及颅骨。
在被问及为什么要对好友鹿某动手时,韩某的回答竟然是:“鹿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喝我的敬酒,是有意驳我的面子”。而鹿某也感到十分委屈,认为自己酒力不行,再喝就要出丑,当时已向韩某作了解释,可韩某就是不依不饶。没想到,一对要好的朋友竟因两杯酒而反目。
7月21日,法医作出鉴定,鹿某的伤情为轻伤,韩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新闻推荐
事发太白楼西路,这是为方便还是添危险?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赵豫苏茜茜“越着急越过不去,还容易擦碰,太不安全了,路是走人的,怎么都变成了...
济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宁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