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周远
十一国庆节当天,是《中国旅游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济宁市旅游局率领全体干部职工以及6家旅行社在红星路水务大厦门前和运河路运河广场南门广场上开展《旅游法》的集中宣传。
在运河城南门前广场上,很多市民到旅行社们所摆设的摊位前进行咨询。记者随机问到一位阿姨是否了解当天是旅游法正式实施的日子时,她说:“知道!这个法规好啊,以后出门不用怕被宰了,虽然出门都要购物,但那种强制性的购物还是让人很不舒服,而且也很耽误时间,很多游览的时间就这样耗在里面了。”一位申大爷则告诉记者,自己是来向旅行社咨询一下旅游法都有哪些改动的,对咱老百姓究竟有啥好处。
与此同时,济宁市旅游局工作人员组织的宣传队伍也在红星路上进行着宣传,“组织涉旅企业街头宣传《旅游法》。一是严格督促旅行社要严格按照《旅游法》的规范,进行自查,对违反《旅游法》的执业行为及时作出整改;二是增强旅行社和旅游者了解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出游等方面不出现违规操作、虚假宣传、脱团等行为;三是通过宣传《旅游法》,不断提高济宁市旅游行业的影响力和信誉度,提醒市民、游客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出游,做到安全旅游、诚信经营、文明旅游。”济宁市旅游局管理科科长赵在方告诉记者,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旅游法》宣传画、知识宣传单5000余份,济宁自助游手册、各类旅行社宣传资料等3000余份。另据了解,为配合旅游法的正式实施,当天,市旅游局监督管理科和市旅游监察大队还到曲阜三孔景区、六艺城景区进行了旅游安全和秩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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