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11月29日是全国集中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日。这一天,济宁市交警支队中区勤务大队民警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与规律,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分两个时间段(中午13点30分至15时和晚上20点到23点),在五处卡点(渔山岗、南门口岗、虹桥岗、电业局岗、105国道太白路交叉口)集中警力,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集中行动。结果,短短一天两次查处,民警就查处酒后驾驶13起,暂扣机动车19辆,处罚其他违法行为21起。
1300起酒驾背后隐藏的是可怕的侥幸心理
一个大队,五处卡点,一天两次查处,就有13位酒驾司机落网。这样的一个数字不能不让人感到痛心疾首。试想一下,如果全市交警部门、全省交警部门、全国交警部门在这一天把所有的酒驾人数都累加起来,那又该是多少呢?这些酒驾司机中又有多少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的惨剧?又有多少个家庭会因为这一次看似无关紧要的酒驾而陷入永无尽头的痛苦呢?这个数据,让人不敢想象。
采访中,记者联系到了具有多年酒驾查处经验的中区勤务大队民警戴永森。戴永森告诉记者,他们大队负责了城区几乎绝大多数繁华路段。近些年,经过交警部门的严查,尽管酒驾现象相比以往有了大幅度的降低,但是仍有不少司机铤而走险。就拿他们大队来说,自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及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中区交警大队就累计查处酒驾和醉酒驾驶近一千三百起。这个数字十分让人担忧。“为什么重罚甚至严刑之下还有人选择酒驾,是真的不畏惧惩罚吗?当然不是,所有的酒驾者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怀有侥幸心理,总觉得自己不会被抓、也不会出问题。可是,往往越怀有这种侥幸心理就越可能出大意外。”戴永森说道。
戴永森告诉记者,几个朋友小聚,为了高兴起见难免会小酌上几杯。可是,有些市民明明知道自己是开着车来的,还是会喝上几杯。总觉得自己酒量不错,喝上几杯也没什么问题。或者认为自己酒场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交警也下班了,应该不会查到自己。更有甚者,不仅自己开车喝酒,而且还劝说着其他开车来的朋友也一起喝酒,觉得不喝酒就不尽兴、不够义气,这些思想都是非常错误的。“我们常说,明知开车还劝酒,肯定不是好朋友。说的就是交通安全绝对要比哥们义气更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拿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当赌注,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而且,根据以往的案例,如果劝说好或怂恿朋友酒后驾驶,一旦出现交通意外,自己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戴永森说。
酒鬼越来越狡猾,“猎人”智斗“狐狸”
明明是凉爽天气,司机却将车窗紧闭;一见交警设点查酒驾,汽车便远远停下,还有的汽车行驶缓慢,走走停停;更有甚者提早打招呼称碰见查酒驾正好今天没喝酒……随着酒驾宣传力度和查处力度的持续加大,现在有不少酒司机为了躲避交警的惩罚也想出越来越多的鬼花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醉驾入刑的最初两三个月里,酒驾的高压管理和刑罚的震慑力,使得中区大队民警也经历了一段查处“空白期”,酒驾查获记录一度出现空白。到底是知法犯法者“绝迹”,还是检查方式需要转变?经过仔细思考后,民警戴永森利用下班时间到太白路和古槐路、济安桥路、环城西路等饭店聚集地亲身体会,有时还坐下来喝上几杯,和邻座“酒友”唠上几句,在掌握酒驾者的心理特点后,他们重新调整了巡查的方式。查处时间由原来的八点到十点调整为9点半到十二点,查处地点由原来的支路改为主干道,方案调整后,在当晚集中行动中就查获了酒驾9起,疑似醉酒3起。
现在,在工作中不断摸索经验后,中区大队民警积累了酒驾查纠技巧,当然,更要注意宣传危害,在查处过程中,要不失时机地向违法驾驶人、乘车人及现场围观群众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尽管查处酒驾是我们交警常抓不懈的任务,但说实话,我们更愿意一个酒驾都抓不到。只有人人遵章驾驶,牢记法律法规,我们的道路出行状况才能更安全、更通畅。”戴永森告诉记者。
交警严查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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