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誉耀姜国乐
通讯员魏涛郗文青报道
本报济宁讯“原来,像我们这样的外贸企业办理营业执照,要专门去商务部门备案,现在登记数据信息共享,在工商部门这一个窗口就能完成,不用多准备材料,也省去了多跑腿的时间和精力,办理速度也加快了,对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这么便利真好。”7月26日,在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前来办理业务的济宁某商贸公司马经理告诉记者。
近日,济宁市工商、发改、公安、财政、人社、住建、商务、旅游、粮食、海关、气象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明确在济宁“五证合一”和第一批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继续实行“三十一证合一”的基础上,自6月30日起,将国家层面确定的24项中,之前济宁未整合的14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四十五证合一”。至此,济宁市已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全部纳入了“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实现了与全国同步。
据了解,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济宁市在原来已整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合一”的基础上,本次整合了粮食主管部门的粮油仓储、粮食仓储、食用油仓储企业备案,公安部门保安服务公司分备案,财政部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人社部门的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住建部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监管及其备案,商务部门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海关部门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证书、旅游管理部门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书、气象部门的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等14个涉企证照事项,实现“四十五证合一”。
“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申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相同的信息和材料‘一次采集、一档管理、一网共享\’,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登记申请及各部门确认的企业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和信息需求,将企业信息全量或部分通过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在省级层面实现共享,办理时间也从5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着实为企业降低了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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