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吕光社张誉耀
通讯员李姝熳报道
本报济宁讯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打好7场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的工作要求,同时,针对当前济宁环境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济宁确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7大专项行动。
《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立查立纠、注重实效,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典型案件,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将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燃煤锅炉污染执法整治、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执法、机动车污染执法整治、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执法整治等专项行动。
《济宁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明确,通过对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等开展排查,摸清固体废物处置去向,促进固体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和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违法行为。
《济宁市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提出,实现全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和在建垃圾焚烧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查处环境违法问题,推动生活垃圾焚烧技改提质项目整改进度,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济宁市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任务目标为:检查中央环保督查和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改进、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确保尚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转办信访案件开展“后督察”。
《济宁市“十三五”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督查“十三五”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进度情况和实施效果等。
《济宁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指出,将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集中解决水环境问题,提升济宁整体水环境质量。
《济宁市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济宁市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严查到底,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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