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柳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济宁市将以2019年以来空气质量反弹幅度较大的县市区为工作重点,在全市14个县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至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执法行动。同时,此次执法行动将持续到明年3月31日。
据介绍,济宁市将重点督导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应急减排清单内的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工业炉窑专项整治情况;工业企业VOCs污染整治情况;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燃煤锅炉淘汰情况,以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确定的其他执法重点。
其中,在10月中旬,济宁市开展了重点信访案件“回头看”专项行动,尤其是对环保部12369信访平台和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到10月底前,济宁市将对各县市区应急减排清单内企业和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同时,济宁市将适时开展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督导执法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急减排清单内工业企业落实“一厂一策”情况开展检查。在生态环境部、省厅发出重污染天气预警建议后,市生态环境局将及时派出检查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督导执法检查。此外,济宁市还将适时对重点区域开展“点穴式”专项督导执法检查,对空气质量排名和改善幅度排名靠后、各类督导执法行动新发现问题或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未完成等符合量化问责情形的,将按程序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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