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鲍童
本报通讯员赵彤
1月17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三,也是传统习俗里的小年。在全市上下紧抓禁放工作,持续营造禁放宣传浓厚氛围的同时,仍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在这天偷偷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想为自己讨个好彩头,但却弄巧成拙讨来了处罚。
当天上午11点左右,任兴派出所民警会同李营街道网格包保干部进行禁放巡查时,在一处物流园附近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巡查民警立即提高了警觉,循声而去,当场抓住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张某,并带回了派出所。
据张某交代,他是山西人,一直在济宁做生意。18日他就要回山西老家准备过年了,想着在回家之前,也是小年这一天放些鞭炮,为自己来年的生意讨上一个好彩头。而且,张某在明知济宁市禁放规定的情况下,当天依然放了一挂1000响的鞭炮以及几个大型礼炮烟花,在现场巡查民警还查获了部分张某未来得及燃放的烟花爆竹。本想图个吉利,谁知却在回家前一天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张某感到非常后悔。目前,任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行政处罚500元,违法记录也将进入他的个人执法档案。
任兴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临近春节,禁放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任兴派出所在辖区内进行了严格的网格划分,由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进行包保。同时通过各种手段对居民、商户进行大量的禁放宣传,让禁放理念深入人心。禁放烟花爆竹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在宣传过程中辖区居民也都表示大力支持。但是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不惜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就如同张某,本想图个好彩头,结果一挂鞭炮既没有给他带来吉祥如意,却将他带进了公安机关。
在禁放宣传工作中,济宁市各地充分发挥广大网格员联系群众紧密、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等优势,走街串户积极扩大禁放规定的知晓率和普及度,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图为任城区红星新村社区网格员向居民宣传禁放规定。记者刘传伏通讯员张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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