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出台《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促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济宁市将建立省重大项目、省优选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三类项目复工开工清单,逐个明确复工开工时序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确保三类清单项目复工率在2月15日前达到50%、在2月25日前达到80%,月底前应复尽复,3月底前应开尽开。
疫情防控期间,济宁市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加快新建项目审批程序。通过建立“三个重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事项谋划争取例会制度,实行部门、县区协同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三个重大”事项谋划争取工作成效,纳入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本报记者 宋娜通讯员 唐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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