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洁)为200元的好处费,敦煌一民警竟然为网上追逃人员漂白了“身份”,致使其潜逃10年之久。记者获悉,敦煌市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民警刘军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其认罪态度好,免予刑事处罚。
2002年初,重庆人蓝延强在渝抢劫杀人后潜逃至敦煌。其间自称“晓阳”的蓝延强与敦煌居民王某结识,两人志趣相投,蓝延强便认王某为干爹,并表示愿意随王某姓。2002年某日,为了让“儿子”名正言顺,王某找到在国营敦煌农场负责户籍工作的民警刘军,称王晓阳是其超生的儿子,想让其帮忙落户,并许以200元的好处费。刘军没有按照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的一般程序和条件审查相关手续,而是直接在黄墩子农场户马建玲(王某之妻)的户口本上填写了“王晓阳”入户的相关信息,并为蓝延强办理了姓名为“王晓阳”的身份证。至此,网上追逃人员蓝延强的身份彻底被“漂白”。
漂白身份的“王晓阳”仍不思悔改。2008年12月19日,“王晓阳”在贵州省兴义市殴打他人致人轻伤,被当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王晓阳”将在重庆老家的妻子接来和他一起生活,结果暴露踪迹。2011年6月3日,蓝延强被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抓获,后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与此同时,刘军当年违规为蓝延强漂白身份的行为也被发现。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军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未经核查的情况下,凭空给抢劫杀人犯蓝延强落户,办理身份证,造成蓝延强逃避打击、再犯罪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刘军在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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