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爱玲)7月20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0人,实际出席24人,因事因病请假6人,合于法律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塞力克,副主任李如檀、宋丽文、黄从光、马世军及秘书长李生亮出席会议。
黄从光主持会议。
副市长何效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新民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关于酒泉城区居民饮用水水质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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