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新闻 玉门新闻 敦煌新闻 瓜州新闻 金塔新闻 肃北新闻 阿克塞新闻
地方网 > 甘肃 > 酒泉市 > 酒泉新闻 > 正文

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汇编(二)

来源:酒泉日报 2018-10-29 10:03   https://www.yybnet.net/

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1998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

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涉嫌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酒泉银监分局电话:0937—5985372;酒泉市公安局电话:0937—5926020;人行酒泉市中支电话:12363;酒泉市工商局电话:0937—2613252;酒泉市政府金融办电话:0937—2853705。

新闻推荐

树立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局意识 肃州区上坝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纪实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系列报道少数民族群众离不开汉族,汉族群众离不开少数民族。我是裕固族,这些年,我...

酒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酒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汇编(二))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