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制作的名片(背面)
核心提示
柳州市一市民在网上看到某保健酒在做广告,经市场调查,该市民发现这种保健酒有市场,于是,就与发布广告的“总代理”取得了联系,并签订了经销合同,没想到,花了1.5万元,所进的酒却均为假酒。为讨回损失,该市民请来朋友布下巧局,协助警方,一举将“总代理”擒获。
□记者潘贵华怀疑遇到假酒骗子
2008年底,市民小唐游览某网站时,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有关雄久酒的招商消息,该广告的广告词非常抢眼:“雄久酒,老板的酒”、“雄久酒,领导的酒”。小唐一直想做酒生意,就赶紧与发布人黄某
(广东廉江市人,今年33岁)取得
了联系。在电话中,黄某告诉小唐,说雄久酒功效如何如何好,并寄了几瓶样酒和厂家的有关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称:“兹授权黄某先生代表我公司,在全国进行洽谈、变更、签订合同等与销售有关的工作,有效期三年。”落款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且有厂家的大红印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验了授权委托书,喝了样酒以后,小唐一点也没有怀疑。经过一番调查,小唐觉得这酒一定有市场,遂向黄某表示,自己很想做这种酒的柳州 、来宾两市的总代理。
之后,两人多次进行了电话沟通。2009年3月13日,黄某来到 柳州,与小唐在八一路某宾馆见面,签订了经销合同,小唐成为柳州 、来宾两市的总代理。黄某提出,首批进货,要达到3万元。小唐表示同意,但要求分三次进货,第一次5000元,第二次10000元,余下第三次进货。并且是货到付款。
一个月后,第一批50件酒发了过来。验货后,和此前的样品无二,颜色一致,没有沉淀物,重要的是比较好销,一个星期就销售了20多件。小唐赶紧让黄某发第二批货。这次,发生了情况。
由于第一批货没有发现问题,又卖得快,第二批货共140件发来后,小唐没有开箱验货,就把1万元的货款打给了黄某。但是,几天后,有客户反映,这批酒与第一批的不一样。小唐赶紧每件取样检查,发现不但有沉淀物,每件酒的颜色都不一致。小唐怀疑这是假酒,就不再敢卖了。
所有东西都是假的
为证实酒的真假,小唐与雄久酒生产厂家取得了联系,并将黄某提供的授权委托书 、酒寄给厂家。
2009年9月18日,厂家回函确认,小唐所寄来的授权委托书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公章印鉴 、酒均是假的。该公司还证实,黄某原来是公司在深圳的总经销商,但公司并没有给他发出雄久酒全国总经销授权委托书。
确定上当后,小唐马上联系黄某,要求其退还1.5万元货款。开始,黄某不是说出差,就是说在开车,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退款,甚至只要发现是柳州区号的电话,就不接听。
为尽快将被骗的货款追回,今年6月,小唐选择了报警,并通过朋友,联系了广西可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律师助理小陈,希望通过采取某种方式挽回损失。
巧布局,鱼儿”咬钩
律师助理小陈说,分析黄某的心理,估计他还会继续以招商的名义与他人联系,就决定帮一次忙,采取引蛇出洞的方式,将黄某钓出来。考虑到贵港没有该酒的经销商,且离广东较近,小陈决定将黄某引到贵港市。
“黄某远在深圳,而且非常狡猾。”小陈说,想好对策后,他第一次和黄某进行了联系,表示要做雄久酒在贵港的代理。警惕的黄某闭口不谈酒的事情,并且说已经不做酒生意了。
小陈佯装无所谓,信心满满地等着鱼儿上钩。果然,一个星期后,黄某主动打电话联系小陈。黄某称,他又开始生产雄久酒了,“考虑了几天,决定将贵港的代理权交给你。”此后一段时间,小陈加强了与黄某的联系,双方开始商谈代理的相关事宜。黄某先后三次给小陈发来样酒,并将其名片寄给小陈,还教小陈如何销售这种酒。
黄某名片上写的是“雄久酒中国总代理” 、“香港××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等内容,名字叫“黄山”。后经证实,“黄山”其实是黄某的假名。
看到黄某放松了警惕,对自己产生了信任,小陈提出了见面的要求。黄某则提出了一个条件,要合 作,首次提货至少要达到5万元,否则一切免谈。
这个条件,小陈当然答应了。双方约定,8月21日在贵港市见面。
“总代理”落法网
8月20日下午5时,小陈与小唐来到了贵港市。
“一到贵港市,我们就和当地警方取得了联系,制定了抓捕方案。”小陈说,开始,心里还有点忐忑,不知道黄某是否上钩。没想到,在路上时,就接到了黄某的电话。“他比约定时间提前了一天启程。”当天晚上9时,在高速公路出口,小陈接到了黄某,并直接将其领到市区的一家饭店。
在饭店入口附近,小唐躲在暗处,确认来人就是黄某时,当即报了警。
在饭店包厢,面对侃侃而谈的黄某,小陈巧妙与之周旋。20分钟后,门突然打开,几名民警走了进来,将黄某抓获。
日前,黄某已经移交给柳州市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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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来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