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杜冬敏卢怡晚报讯去年5月10日晚,来宾市两名少年劫杀出租车司机,制造了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命案。日前,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以凶手华某、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此外,法官还从法律、道理、亲情和社会角度,对两人进行了法庭感化教育。
去年5月10日23时30分,来宾市民周某走到该市迎宾路与滨江北路岔路口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抢劫”,接着看见不远处一辆停着的红色出租车内,一男子浑身是血地跳下车。随后从车上下来一名持牛角刀着黑T恤的男子及一名着白T恤的男子。黑衣男子下车后又朝受伤男子捅了一刀。周某立即向警方报案,恰巧在附近巡逻的民警也听到了呼救声赶到现场。两名劫匪见状随即往附近的树林逃跑。民警立即展开追捕,最后在兴宾区红星砖厂的一间废弃砖瓦房内将黑衣男子抓获,并在不远处搜出一把牛角刀。
经查,黑衣男子名叫华某,未满18岁,来
宾市人。华某供述,当晚他与李某(不满18岁)
在来宾市维林大道一带寻找作案目标,并在相思园路口坐上一辆红色出租车到市区迎宾路与滨江北路岔路口,待司机停车,坐在副驾驶室的李某抽出单刃尖刀朝司机捅去。见司机反抗,华某也拿出一把牛角刀朝司机的腹部连捅数刀。司机逃下车后,两人随即下车欲抢劫财物,见公安人员来到各自逃跑。
两天后,民警在来宾市中兴汽车站附近一网吧内将李某抓获。经查,华某、李某初中未毕业便浪迹于社会。
今年3月,来宾中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李某、华某结伙持械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在抢劫过程中,两人将被害人捅伤致死,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手段非常残忍,情节恶劣,应予严惩。但李某、华某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对此,合议庭对两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要求被告人努力改造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经教育后,被告人李某、华某表示要重新做人。最后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两人予以上述从轻处罚。
新闻推荐
母亲,其实我很爱你 ——丽晶大酒店母亲节感恩自助餐晚会温馨举行
热闹欢快的活动现场妈妈,看我的!...
来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来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