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耕地保护,受到国家五部门高度评价
9月24日至28日,由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带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5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广西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抽查等方式,圆满完成了检查工作。在反馈意见中,给予广西高度评价:“总体来看,广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努力创新,确保了2006-2010年规划期内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广西耕地保护,“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责任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广西发展史上最快的五年,全区共获批建设用地7.03万公顷,年均新增建设用地1.41万公顷,有力保障了一大批铁路、高速公路、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同时,广西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始终坚持保护耕地红线不动摇,坚持数质并重,全区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全面完成。检查组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地籍司提供的2010年末耕地推算数据,广西2010年底耕地保有面积为6326.4万亩,超额完成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达的6320万亩的目标。
——基本农田保有量情况。广西2010年底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475万亩,超额完成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达的5404万亩的目标。
——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规划期内依法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共计47.23万亩,扣除坡度25度以上和其他按规定不需补充的耕地外,完成补充耕地45.82万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2010年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1216亩,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原则,广西进行了等量补划。
——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自治区主席与14个地市的一把手分别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内容与奖惩措施,形成区、市、县、乡、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层层有指标、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新局面。
——耕地等级与耕地质量建设情况。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了耕地质量监测点,完成了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加强中低产田的培肥改造工作。
——耕地保护基础工作情况。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除桂林市报国家待批外,自治区、市、县三级规划已全部批准实施,全区175个重点乡镇规划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余1118个一般乡镇规划已基本完成编制。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查清了全区23.76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基本情况,建立了数据库。
广西耕地保护,积累了很多先进经验
检查组认为,近两年来,广西在耕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很多先进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重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到位。自治区政府制定了《机关绩效考评办法》,把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列入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作为地级市机关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督促政府机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将各地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情况列入监督范围,提升耕地保护监督力度。广西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从自治区到市、县、乡、村、村民小组、农户的多级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耕地保护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重视制度创新,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自治区国土厅与交通、铁路等用地大户签订了依法用地保障用地共同责任书,切实提高用地单位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加强部门联动,成立以公安、检察、国土、建设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有效制止违法破坏耕地现象;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一张图”综合监管调控平台,构建立体土地监管体系,实现从“以数管地”向“以图管地”的重大转变;在来宾等地开展离任审计试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管;总结龙州“结对并地”、“小块并大块”试点经验,探索“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农民自发开展土地整治,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型。
——重视质量建设,土地整治力度加大。自治区出台了《广西粮食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办法》,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耕地的投入,确保优质耕地面积。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率得到明显提高。自治区投入71.93亿元,批准实施土地整治项目445个,实施土地整理面积335万亩,新增耕地13.5万亩,提高粮食产能1.6亿多公斤。通过大石山区、桂西五县等多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和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通过采取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采用多元技术集成开展沃土工程建设等,土壤肥力和产能明显提高。
——重视节约集约,加大盘活存量用地力度。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其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作用。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缓解部分地区用地指标紧张的压力。
——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自治区本级每年安排100万元左右的经费,用于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各地每年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深入广泛宣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2010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远程办、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共青团南宁市委共同创建实施了“保护耕地、青年当先”耕地保护主题实践活动;2011年,全区开展了“宣传工作主动战”,把耕地保护的宣传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
——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坚持依法管地用地。一是实施问责约谈。根据15号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和约谈。二是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用5个月时间,全面清查违法违规用地,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最近,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已经进行了验收,实地抽查的4个地级市,部级验收评分都达到了90分以上,其中南宁市达到96分,北海市达到了97分的好成绩。三是建立“一张图”综合监管调控平台,实现了从“以数管地”向“以图管地”的转变。在此基础上,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化科技手段,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监”,构建土地执法综合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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