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澜通讯员冼旎文
晚报讯两名想靠“***”发财的女子怎么都没有料到,她们把一名石姓男子当成指点迷津的“财神”时,却不知自己反成了对方的“送财童子”。近日,柳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石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1年4月的一天,市民韦女士到马鞍山对面的一家复印店复印“***”资料时,认识了石某。双方对“***”有不少共同话题,就互留了电话。之后,石某就经常打电话和她聊天。
.2011年5月,石某自称在桂林的冶金地质学院上班,而且待遇很好,可以帮她找关系进他的单位去上班。
韦女士正为赚不到钱而发愁,一听有这好事,当即相信了。“怎么办这个事情?”“给钱去找关系就可以办成了。”石某的话让她心动。随后的两个月内,韦女士分几次拿钱到一旅社内,交给石某帮找关系。然而,交了2.7万元后,却迟迟没有回音。
其实,今年52岁的石某是来宾市兴宾区某村的农民,只有小学文化,平常在马鞍山一带摆摊卖“***”资料。
然而,韦女士并非唯一受害者。同年7月的一天,石某正在摆摊时与旁边摆摊的杨姐聊了起来,共同话题又是“***”。没几句话,杨姐很快就表露了心态,“有没有准点的资料?”原来,她想买些回去好好研究中个大奖。
之前从韦女士那里骗的钱已经花完了, 见杨姐这么问,石某又动起了心思,“有
本《神童点马》的‘*** ’书,给的资
料很准,中奖率很高。”杨姐一听有戏,连忙追问,“怎么才能买到这书。”石某继续编故事,“广西没得卖,要去云南才买得到。”石某表示书贵,要1万多元才搞得到。
书如此贵,但这并没有让杨姐望而却步,而是更加信以为真,托石某购买。同月底,她交给了石某1.万元,石某为让她放心,也煞有介事地写了张收据给对方。
可收钱后,石某也收摊了,再也不在马鞍山一带露面,电话也不接。
2012年7月6日晚,公安人员接报案后在鹅山路一麻将馆内将石某抓获,后由柳南区人民检察院以石某犯诈骗罪提起了公诉。
近日,经柳南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后,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遂对其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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