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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夜半敲门“查房” 女住客受惊吓要求酒店赔偿

来源:柳州晚报 2013-07-04 08:17   https://www.yybnet.net/

○○记者 邓鹏彬 实习生明文慧通讯员安擎

晚报讯 一般是警察查房,怎么会遭遇醉汉查房呢?昨天,王女士向城中区工商局东门工商所反映:6月28日,她在弯塘路一酒店开房时遇到咄咄怪事,竟然遭遇醉汉查房,酒店安保人员也没及时制止,这让她担心不已,不敢在酒店入住。

“开门 、开门!”王女士说,听到咚咚的敲门声时已是6月29日凌晨1点多钟,夜半敲门声她感到非常奇怪和害怕,大声呵斥让其马上离开,可这个男子仍然不依不饶,不断重复着“开门”两个字不肯离开。

这怪叫声让王女士感到毛骨悚然, 她想拨打酒店前台的电话可又找不到,自己孤身一人,担心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便立刻拨打110报警求助。与此同时,酒店工作人员也拨打110报警求助。原来,当晚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只有一个人,有个醉汉想来宾馆入住,宾馆已住满了客,可醉汉不相信,一定要亲自去“查房”,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拦不住,醉汉直接到3楼敲门,影响到了旅客的正常休息。

“我都快被吓死啦!”王女士说,正在王女士担惊受怕之时,民警及时赶到解围。碰上这样的醉汉,王女士无可奈何,同时她质疑酒店的安保工作。事后,王女士与酒店方面协商,要求酒店赔偿押金及精神损失费,遭酒店拒绝。

王女士担心类似事情发生,当晚不愿再 在该宾馆入住,换了一个地方。

东门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时指出,经营者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和场所,因设施不完善或者经营者疏于防范,致使消费者人身 、财产受到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次,王女士虽然没有受到人身伤害,但突发情况也让她受惊,换一个地方入住也产生了一定经济损失。对此,宾馆工作人员表示歉意,说没有做好安全保护工作,让旅客受惊。

据了解,王女士共交了200元押金,宾馆的住宿费为88元。经工商人员协调,消费者和商家达成一致,商家免除消费者的开房费用,退还押金200元,商家另外赔偿消费者88元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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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贴小贴到城管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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