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士跟着两名男子开车去来宾市区一家银行办贵宾卡,结果她刚下车,车子就一溜烟开走。事发后,宋报案称车上有她的60万元现金。8月19日,警方称宋女士夸大了案情,她被骗走的只有10万元。而之前骗子给了她7万元作“诱饵”,她真正的损失为3万元。
自称被骗60万元
8月16日下午3时50分,宋女士向110报案称,她在来宾市区桂中大道金色家园小区大门旁边的一家银行前,被两名男子骗走了60万元。
接到指令后,来宾市公安局城警支队东盟警务站民警赶到现场。宋女士称,当时她带着60万元现金,乘坐两名男子所开的挂桂林车牌的白色本田轿车,到这家银行想开一张金卡。对方趁她下车,就开车离开了。而她的60万元以及3部手机、身份证等物还留在车上。
8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宋女士,她只说被两名男子骗走了60万元及3部手机等,没有介绍被骗的过程,并称自己还在外地,晚点再联系记者。
当晚,记者联系宋女士,她说次日会写一份材料。可8月20日,记者多次拨打她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民警说她夸大案情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前不久,家住来宾市区的宋女士在网上认识了一名自称叫李某的男子。李让宋从网上订购一批手机转卖给他,他会给好价钱。随后,宋从网上买了一批手机转手给李,果真获得7万元利润。她没有想到,这是骗子给她设的局。
8月16日上午,李某再次在网上向宋女士提出要购买500部手机,并约见面。当日下午,李某开车搭着一名男子如约来到来宾市区维林大道。见面后,李某说为方便把60万元货款转到宋女士的银行账户上,让宋去银行办张金卡,以便汇款。宋女士随即联系网上的商家要货,而商家要求先付10万元定金。
宋女士筹够10万元后,李某和那名男子开车把她拉到金色家园大门旁边的银行办金卡。宋刚下车,李某及同伙就开车带着她放在车上的10万元现金溜走。
警方称,宋女士所说的另外50万元并不存在。这次她被骗了10万元,减去之前骗子给的7万元“利润”,损失为3万元。她之所以夸大案情,可能是为了引起警方重视,尽快破案。
目前,警方还在对此案进一步调查。
今报记者黄必成
(报料人:田先生/线索稿酬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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