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3年7月15日,在飞鹅路某地下停车库,黄某和陈某宾将一名准备上车的宝马女车主绑架,劫走其身上财物的同时向其家人勒索50万元现金。17日,他们如愿拿到赎金。5个多小时后,两人就被柳州市警方抓获归案。帮助藏匿赃款的另一同案嫌疑人陈某也被抓获。昨日,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对这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柳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上,三被告均认罪,其中实施绑架的被告人黄某还含泪作出了忏悔……
○○记者李澜实习生张德源通讯员冼旎文
预谋绑人索赎金
本市人黄某和来宾人陈某宾都是1988年出生的年轻人。
2013年7月11日,黄某和陈某宾通电话时,聊到了经济问题,都表示最近手头有点,没钱花。于是,两人合计通过绑架他人,勒索钱财。
为了实施绑架和事后逃避警方抓捕,他们进行了策划,购买了铁线、口罩、细麻绳、封口胶等作案工具,黄某还准备了一把钢刀,陈某宾去借了一辆银色高顶篷,还弄来了两副假车牌。
黄某之前在飞鹅路做过装修,认为那里有很多人做生 意,有钱人应该很多,而且那里的地下停车场交通位置便利,利于实施绑架。
确定了作案地点后,两人经过周密部署,于2013年7月13日晚10时开始行动。
当晚,他们将借来的高顶篷开到地下停车场,停放在一些高级轿车旁边,等候车主来取车的时候下手。然而,随后的一天多时间里,两人都没能找到合适的目标。
7月15日上午,黄某和陈某宾又来到地下停车场,照样把车停在了一些高档轿车旁边。
当日下午4点半,黄陈两人发现有一名中年女子来取车,便悄悄跟随。两人发现对方准备上的是一辆宝马车,而且四下无人,便将目标锁定为 这名中年女子。
50万元刚到手就挨抓
这名中年女子正是被害人莫女士(化名),她刚准备开门就遭到了袭击。莫女士大声呼救。黄陈两人将莫女士绑上车时,莫女士的表妹听到。呼喊随后赶来,想上前救她,黄陈两人立即关上车门,撞断地下停车场出口门栏夺路而逃。
两人将莫女士绑架至来宾市良塘镇一甘蔗地内,抢走其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4400元的手机,还分两次从其银行卡中取走4000元。
随后,黄某通过莫女士的手机通知其家属,勒索50万元赎金。 莫女士的家人心急如焚,立即找亲戚、朋友凑够了现金。
2013年7月17日上午10点多许,莫女士家人将准备好的50万元现金按黄陈两人的要求,送到了泉南高速公路来宾段的一座天桥下。黄某在天桥 上用绳子将50万元现金拉至桥上后,乘坐陈某宾驾驶的车逃离了现场。事后,黄某分得赃款23万元,陈某宾分得赃款27万元。
两人得钱后,于当日中午12点将莫女士放走。陈某宾分得赃款后,将其中26万赃款交给其二哥陈某藏匿。
被告人黄某没有想到,在拿到钱短短5个多小时后,他连钱还没点清楚,从家里一出门就被柳州市警方抓获。次日,被告人陈某宾、陈某也相继落网。事后,警方追回赃款共计48.9万元。
被告人悔恨不已
昨日,三名被告人被带上被告席时,都耷拉着脑袋。面对公诉人指控被告黄某、陈某宾犯绑架罪,陈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三被告均表示认罪。
不过,对于藏匿赃款的问题,被告人陈某辩称,他当初收钱的时候是不知情的,事后才知道是弟弟绑架勒索得来的,还劝过他回来自首,希望法庭能予以考虑。然而,公诉人却表示,陈某得知是赃款后并未主动交有关部门处理,而是将钱分三份藏匿在不同地方,就是想掩饰和隐瞒赃款, 让公安机关无法找到。
庭审中记者还了解到,被告人陈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8年5月15日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0年1月14日获假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故意犯新罪,依法应撤销假释,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审判长让三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被告人黄某表示后悔。他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很愚蠢,希望法院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让我回到父母身边,在有生之年能带父母出去走走看看。”记者采访黄某时,他表示之前一直在深圳做室内装修工作的,一个月能有一万多块钱的工资,日子过得还不错。
“在外地打工的始终还是要回来。”2013年初,他在深圳成了家,摆完喜酒后就回到柳州,打算在柳州工作,不再出去了。“看到家里亲戚朋友中的同龄人生活比我有钱、比我风光,我心理不平衡。”黄某眼眶红了,有些哽咽地说,“因为这种攀比心理作祟,便产生了通过绑架勒索他人的方式来快速弄到钱。”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新闻推荐
不满被领班批评偷刷顾客信用卡解气 得手2万多元 跑来柳找工作落网
...
来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来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