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军特约记者周柳宁晚报讯男青年蓝某一直认为自己很有才,如果涉足商界,一定会是个成功的商人,但郁闷的是,他没本钱。一年前,蓝某在自己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一个手握资金百余万、从事大工程的“大老板”。然而一年后的10月11日,蓝某却灰头土脸被鱼峰警方从外省押回柳州,风光不再。这个蓝某,到底做了些什么?事情得从2013年10月说起。
当年10月初,市民莫先生到天马刑侦大队报案,称被一个姓蓝的男子诈骗了120万元。经过询问,民警得知了具体案情。2013年7月,莫先生认识了一个姓蓝的男子,蓝某称在来宾市承包了一个修建高速公路的大工程,收益可观。蓝某称,项目进展顺利,收益稳妥安全,如果莫先生入股的话,他就按“2.5月利率”支付分红。
为了让莫先生相信自己,蓝某还拿出了在来宾承包修建高速公路的合同,让莫先生过目。就这样,在蓝某的反复游说下,莫先生投入了120万元人民币,蓝某则表示每月支付其分红25000元,一年后连本带红归还其150万元。
钱交给蓝某后,莫先生就安心等着分红了。可谁知一连三个月过去了,他连一分钱都没分到。他多次与蓝某联系,根本联系不上对方。
莫先生感到不对劲,去来宾施工现场问个清楚,结果得知该工程是广东一家公司承包的,并不是蓝某承包的。莫先生这下明白自己受骗了。
办案民警经过实地调查,证实莫先生所说的情况,此时蓝某早已没了踪影。民警们没有懈气,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坚持侦查取证。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民警终于获得重要线索,蓝某在广东韶关打工。
10月11日,民警迅速赶赴广东韶关,在某出租房将蓝某抓获。
此时的蓝某,衣着褴褛,神情憔悴,与之前莫先生描述的意气风发相差甚远。
经查,蓝某(31岁,本市人)。
蓝某交代了作案的经过。原来,蓝某之前在来宾市确实想承包小工程,但是四处借钱没借着,最后放弃了。
这时,他恰好碰到了莫先生。闲聊中,得知莫先生手中有闲钱,他便伪造了一份承包修建来宾市高速公路的合同。钱到手后,蓝某立即用这些钱投入到承包工程中,并顺利拿到一个小工程,一时间意气风发。
可由于其不“专业”,导致工程做不下,无奈之下只有转包给他人。生意失败,蓝某无法支付分红给莫先生,所以就拿着剩余的钱跑路。外逃不久,蓝某的钱就用光了,为了生活他隐姓埋名四处打工。这一年来,每每想着自己承包工程时的光鲜亮丽,和现在落魄失意,蓝某就后悔不已。
目前,蓝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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