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和“合适成年人”在帮教未成年人。 柳北区检察院供图
今报记者何书俊
“刘怡姐姐,这是我的新电话,谢谢您对我的帮助。”昨日下午,在柳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怡又一次接到一名未成年帮教对象的电话,像这样的电话,刘怡每月都会接到几个。刘怡说,现在,一些青少年因为种种原因沾染上毒品,不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更多的时候,她和“合适成年人”要与他们面对面,用一份真情,换来对方的信任与尊重。
用我真情换你心
昨日,在柳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组,翻阅起涉毒未成年人的相关材料,检察官刘怡和“合适成年人”邹思洁感慨万千。几年来,不少涉毒未成年人在她们的帮教下重新步入社会。
17岁的小丽是来宾市人,父母长期在广东打工,小丽从小寄宿在柳州的舅舅家生活,缺少父母的关爱,初二便辍学了。去年6月,小丽竟独自在外租房,并与一名涉毒男子交往,自己也沾染上了毒品。不久,小丽因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警方拘留。由于无法联系到小丽父母,作为“合适成年人”,退休教师邹思洁凌晨3时来到柳北公安分局柳长刑侦大队。回忆与小丽初次见面的情形,邹思洁告诉记者,小丽对于她和面对民警一样一脸抵触,说话也是毫不客气。
“我还是得好好待她,要不然她怎么办?”邹这样说也这样做了,凭着一份真心实意,在与小丽进行了十多分钟的交谈后,小丽的态度缓和,也向邹吐露了心声,自己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父母了。听到这里,邹心里也很难受,拉着小丽的手说:“你也可以把我当作妈妈!”小丽听闻,热泪盈眶,主动交代了案件事实,并配合警方促进案件侦破。三个月后,小丽来到未成年人审判庭上,因为父母一直没有来探望,看到邹思洁的到来,小丽再次感动落泪,并表示自己要好好改造。
心灵沟通树信心
16岁的小刚父母早年离异,一直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小刚的性格较为内向,心理也特别自卑。与母亲的关系僵化,常常夜不归宿。由于交友不慎,小刚沾染上了毒品,并走上了犯罪道路。在案件审查批捕阶段,检察官刘怡从讯问中感受到小刚强烈的悔改决心和母亲对他深深的爱,因此提出了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意见。
为了加强与小刚的心灵沟通,刘怡还为他申请心理健康辅导,通过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引导,小刚的性格也逐渐开朗起来,与母亲的关系渐渐缓和,树立了重新步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如今,小刚和母亲适逢节日还会拨打刘怡的电话,对刘怡表示感谢。
刘怡告诉记者,在大多数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中,孩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和所处的家庭环境有很大的关系,父母忽略了对于孩子的管束和交流,情感的缺失往往容易让孩子结交不良朋友,误入歧途。
预防帮教社会化
为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遏制和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尽快扭转涉毒人群快速增长的势头,根据《禁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 (2016-2018)》,对于刘怡、邹思洁这样的基层工作者的帮教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从去年开始,柳北区检察院为推动涉毒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程序规范化的同时,着力打造行之有效的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切实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刘怡、邹思洁作为专业人士积极参与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工作,以乡镇检察联络室为依托,通过开办法律讲座、涉毒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寄语、爱心帮扶等形式,将推进帮教社会管理创新向学校、社区、企业延伸。
正如柳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吴虹所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关注孩子的生活细节,防范于未然,面对毒品犯罪,全社会都要共同努力。
法理解读:
合适成年人制度是法院近年在审判中适用的一项制度,主要是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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