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萍在工作中。(市检察院供图)
“80后”检察官宋萍,身形纤细、笑容恬淡,现任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翻开她的履历,“全国十佳公诉人”“广西三八红旗手”等荣誉集于一身。从事检察院工作12年,担当公诉人的8年时间里,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今年“七一”前夕,她被授予“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成功源于好学不倦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宋萍的成功,源于她的好学不倦和勤奋敬业。
早在从事这项工作前,宋萍就对公诉人这个职业情有独钟。2004年经过公务员考试,毕业于华南理工学院法学专业的宋萍进入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刚开始,宋萍在公诉部门做了4年内勤工作。内勤工作点多面广,事无巨细。除了统计报表、受案登记、文书整理、备案等常规事务,宋萍还承担了材料撰写、活动组织等临时性工作,虽然工作繁忙,但她始终秉承“今天的工作做得再晚也是早、明天做得再早也是晚”的理念,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她始终坚守一个信念,那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厚积方能薄发,敦行才可致远。宋萍把学习作为能力提升的有效载体,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广泛深入地学习法律知识和公诉技能,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法律实务技能迅速提高,从一名普通内勤逐渐成长为办案骨干。
利剑出鞘崭露锋芒
在法庭上,公诉并不是简单的背诵法律条文,然后机械地运用,每一起公诉案件的背后,都需要公诉人事前做大量细致的“功课”。
让宋萍记忆犹新的是,自己刚走上公诉人岗位不久的一次遭遇。一次,她负责一起诈骗案公诉,她以为自己准备充分,信心满满,不料一上庭,被告辩护律师在讯问被告人环节中的发言就让她惊出一身冷汗——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合同诈骗的不同情况呢?这次狼狈不堪、侥幸过关的经历让宋萍在之后做开庭准备工作时更加严谨细致。多年来,她要求自己所办的每起案件都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2010年9月,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峰受贿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由于 “日记门”事件,该案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应对现场可能受到的任何质疑,宋萍准备了上万字的出庭预案。果然,在法庭上,韩峰及其律师辩解:其逢年过节收受的数千元至万余元不等的“红包”只是合理的人情往来,不能算是受贿。宋萍在法庭上据理力争:韩峰异地任职后,之前给他送“红包”的人全都不送了,这不是正常人情往来应有的表现;同时,韩峰没有给任何一个送“红包”的人回礼——人情往来讲究的是礼尚往来,除非对方有求于你。最终,宋萍的说法得到了法庭采信。
用脚步丈量事实真伪
一个案件,卷宗少则数百页,多则几万页,繁杂的证据散落在字里行间,有时为了确保侦查人员更有效率地获取到符合指控犯罪要求的证据,需要公诉人不断奔走在路上。
2014年10月,自治区检察院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对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由于该案涉案金额高、案情重大复杂,自治区检察院决定由公诉部门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宋萍作为主办人之一常驻广州4个月,对侦查部门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宋萍与公诉组其他人员对案件中涉及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进行详细充分的论证,制作了900多页共5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
2015年12月,万庆良受贿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宋萍与另外两名公诉人从容不迫、沉着应战,出色地完成了讯问、举证、辩论阶段的出庭任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万庆良当庭表示:“我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没有任何异议。”在该案审理中,宋萍展现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在2013年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宋萍从全国100多名优秀公诉人中脱颖而出,以总分第五名的成绩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并获得优秀论文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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