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对大多数人而言,通常是情大于理。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家庭矛盾又是无法避免的。对于以法律判案为准绳的法官们来说,审理家事类案件无疑是很大的挑战。
为了促进社会和谐,调解家庭矛盾,去年12月,兴宾区人民法院率先在来宾市成立家事法庭,专门负责处理家事类纠纷案件。如今,家事法庭已经成立3个多月,效果如何?
法中有情:更注重调研
在兴宾区法院家事法庭立案大厅,记者看见了厚厚的一沓起诉书。里面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关键词就是“离婚”。据悉,自家事法庭设立以来,截至3月上旬,该庭共接收家事案件材料108份,绝大多数都是关于离婚纠纷的。
婚姻本是庄重而又严肃的事情,然而,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率却越来越高。一些夫妻由于性格等方面的原因最终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选择离婚也无可厚非。不过有些年轻夫妻却因为一时负气冲动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这些案件处理不当,很有可能会给双方当事人产生无法挽回的遗憾。
为确保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质量,家事法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法官助理以及书记员组成专业的审理团队,确保法官既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也有温暖“家人”的情怀,让法律充满柔性和温度,以便更好地解决家事纠纷。此外,家事法庭多采用会议桌(圆桌)开庭,会客厅调解,用会议桌、沙发代替传统的审判台,用“丈夫”“妻子”等台签取代“原告”“被告”等台签,并配有电视、书柜等设备和用品,将法庭的严肃性和家庭的温馨氛围有机结合,从而缓解当事人的紧张和对立情绪。
“我们家事法庭的流程与其他普通案件的流程有点不一样,多了几道程序,其中第一道程序就是调解。”家事法庭卢法官告诉记者,基本上每一个离婚案或者涉及财产纠纷的其他家事案件,他们都要经过长达数天的调解,只有调解不成功的,才进行立案程序,开庭审理。开庭后,法庭还会与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联动调解。
对症下药:情法相结合
卢法官表示,在诉讼离婚的诸多原因中,有一些是跟家庭暴力有关的,虽然比例不大,但影响却很恶劣。去年他们就审理一个典型的家暴案例,男方是到女方家上门的,两人也育有孩子。后来,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愿意,也想不通。一天夜里,正下着雨,女方再次提出离婚,并要求男方离开。见对方离婚态度很坚决,男方越想越气,便拿刀砍伤了女方。
后来,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她担心再次被男方家暴,于是便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不过,正当法院准备签发人身保护令时,男方向法院保证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最后,经过法院的沟通、调解,双方自愿离婚。
卢法官表示,因两地分居而提出离婚的情况也比较突出的。她说,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在生活当中慢慢培养起来的,倘若两个人都不在一起,生活中没有交集点,没有共同语言,感情也就不好培养了,“我总结了一下,起诉离婚的基本上都有三年左右的分居时间。”
此外,还有一些冲动性离婚的案例。卢法官表示,不少冲动性离婚的当事人结婚时间都不长,一般只有一两年,孩子才几个月,原因可能是说了几句话双方都不服气,或者是其他的琐碎原因。针对这种结婚时间不长、矛盾不大、负气离婚的当事人,法庭特意设置了15-20天的冷静期,“就像是放进冰箱冻一下,大家都不要理他,我们也不判决,就给他们两个人在这段时间慢慢磨合,梳理一下他们的关系,认真考虑一下婚姻的走向。”家事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很多起诉离婚或者欲变更抚养权纠纷以及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原本针锋相对,在设置冷静期后,双方都能够坦诚、心平气和地沟通,不少矛盾都在冷静期内得到了化解。
除结婚时间太短的容易冲动离婚外,有些结婚时间太长的也会离婚。兴宾区法院曾经受理过这样一个案例,夫妻双方都有15年以上的婚龄了,这段时间正是人生最富有的时候,孩子也长大了。这时,男方看上了另外一个年纪小很多的女士,于是便顶住各种压力跟前妻离婚,并分割了财产与这个女士结婚。后来,由于男方无法创造更多的财富,加之新婚夫妻俩年龄相差太大,沟通起来有些问题,不久便过不下去了,又到法院起诉离婚。
卢法官表示,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以女性居多,她们主要是精通法律,而不是心理,对于离婚案件她们只能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和心理经历尽可能地去劝解、开导当事人,有些案件还是可以调解和好的。但是对于那些铁了心要离婚,矛盾升级到无法调和程度的当事人,她们也无能为力,只好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判离。■晚刊记者 付华周 实习生 黄暮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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