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6月20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来宾“6·7”重大交通事故案犯罪嫌疑人覃胜敏批准逮捕。
据兴宾区检察院披露,经查,6月7日下午1时许,覃胜敏(男,43岁,贵港市覃塘区人)驾驶桂R26339号重型仓式货车,沿来宾市桂中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桂中大道与华侨大道交叉路口时,发现走错路后,迅速向右转弯往华侨大道方向。
在右转弯过程中,货车与右侧直行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刮,造成电动车上的卓某叶、韦某梅夫妇当场身亡、其2岁儿子小霖霖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初步认定,覃胜敏承担此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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