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汉永指认作案现场--昨天上午 ,屏山小区某栋楼下 ,一名戴镣铐的男子 ,在民警的押解下指认作案现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经过不懈努力 ,成功破获1999年1月9日发生在此处的一起入室杀人案 ,14年前犯下血案的犯罪嫌疑人终落法网。
○○通讯员 刘晓颖
案发
1999年1月9日晚,一名年轻男子攀爬进入屏山小区某栋某单元301室,持锐器杀死女主人潘某并刺伤潘某的家公韦老汉。
犯罪嫌疑人不仅抢走潘某身上的金饰及屋内的现金、手机、影碟机等财物,还把晾挂在阳台的几串腊肠取走。凶手逃走后,患病行动不便且已受伤的韦老汉一边呼喊,一边跌跌撞撞地来到加合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鱼峰分局领导带领侦查、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工作。技术人员经过细致勘查,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痕迹物证。专案组技术人员分析还原了嫌疑人作案的过程:从外墙的水管攀爬入室,在客厅内与潘某发生打斗并将其杀死,之后又将躺在卧室床上的韦老汉刺伤,掠取财物后从该处住宅的大门逃走。韦老汉与凶手之前并未谋面,只能说出该人20多岁。
警方根据现场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特点,分析应该是一起由入室盗窃引发的杀人案。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人员围绕现场周围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先后筛查青年男性数百人。然而,由于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获取的条件有限,侦查工作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追凶
时间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直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查工作。每当获取入室盗窃案件的线索、抓获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专案人员均要开展比对、排查工作,坚信终会有一天将凶手收入网中。
4月12日上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获得一条可靠线索:暂住在天山路的象州县人黄汉永,案发当天曾到过现场附近,有作案的重大嫌疑。当日下午,侦查、技术人员重新梳理案情,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经查,黄汉永现年41岁,象州县人,暂住在天山路某单位宿舍,以做水电安装为业,无违法犯罪前科。
4月15日上午,刑侦支队四大队侦查人员将黄汉永拘传到大队审查。黄汉永表面强作镇定,却掩饰不住内心的阵阵惊慌。经刑事技术人员比对,黄汉永确有重大作案嫌疑。刑侦支队戴旭安支队长与侦查人员共同研究制定审讯方案,不到3个小时就彻底突破了黄汉永的心理防线。
告破
据黄汉永供述,其与被害人潘某素不相识。案发前几天,他步行路经屏山小区时,无意碰撞到潘某并发生口角。看到潘某身上佩戴着不少金饰,黄汉永尾随潘某获知其住处,意图日后行窃作为报复。
案发当晚10时许,黄汉永攀爬外墙水管进入潘某家的厨房。
潘某在卧室听到声响,冲至客厅一边呼喊“抓小偷”一边与黄汉永搏斗。黄汉永转身从厨房抓起一把水果刀将潘某刺倒在地。潘某的家公韦老汉因病躺在另一间卧室,听闻打斗声也拼命呼喊。
黄汉永又冲入凶狠地把刀刺入老汉口中,还扯起床上的被子捂压老汉的头部。看到潘某与老汉都不再动弹,黄汉永匆忙掠取财物后逃走。
黄汉永作案后,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害怕总会有镣铐上身的那一天。他谨小慎微,不敢沾染任何违法犯罪的事,32岁时才“敢”结婚,婚后很长时间不想要小孩。
如今,他通过多年打工,买了汽车,还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儿子。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终将要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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