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王小丁
“本来是兼并濒临破产企业,没想到陷入泥潭。”日前,柳州桂裕地产开发公司(下简称“桂裕公司”)相关负责人徐德荣向本报反映,象州一企业濒临破产,在建设局授权下改制,并推出有两块土地可商品开发的条件。为此,桂裕公司投资上千万元,双方签订了兼并合同。然而近10年过去了,兼并却没有完成。更让他们诧异的是,如今两块土地已开始招拍挂出让,让他们觉得被坑了。象州县建设局回应称,对改制企业的土地进行招拍挂出让,是保护国有资产,于法有据,任何企业都可参与。
企业诉苦:投入上千万元仍两手空空
徐德荣向记者讲述了事件来龙去脉。2005年11月,象州县建筑公司(下简称“建筑公司”)通过媒体寻求合作,称该企业负债累累,希望有实力企业对其公司改制兼并,并称有两块土地可商品开发,条件是帮其偿还债务、交纳养老保险,为职工建3万平方米的房屋。针对上述条件,多家公司参与竞标,最后桂裕公司胜出,并得到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006年,两家公司签订合同。为此,桂裕公司先后给建筑公司注入290万元,主要支付职工所欠养老金、养老保险、拖欠银行贷款。然而,正当桂裕公司准备为职工建房时,象州县建设局却叫停了,并否定了此前的合作协议。此后,围绕兼并合同的有效等相关问题,双方对簿公堂数次,法院最后也因涉及国有资产调整分配的问题,不予受理。
徐称,桂裕公司为了该项目的推进,投入的物力财力很大,除了给建筑公司290万元外,还与3家公司签订协议,并开展了地质勘察、总平面规划、施工图设计等,前后也花费上千万元。投资上千万元,现在仍是两手空空。徐认为,签订兼并合同,目的就是为了两块地的开发,这也是征得了建设局同意。但后来建设局却出尔反尔,这不是欺骗吗?另外,即使合作不成,建设局也应该谈及给桂裕公司的补偿。
建设局回应:招拍挂是执行国家法规
记者走访发现,建筑公司有两宗土地,面积130多亩,目前土地已腾空。两宗土地也挂牌出让,并于4月下旬公开举行招拍挂。
针对徐的说法,记者采访了建筑公司职工陈汉民、黄福寿等人。据称,他们曾是企业改制小组成员,此前的兼并合同也是经过职工讨论通过,但建设局最后没有同意,导致流产。职工的愿望就是早点要到房屋,为此还多次向政府打报告。
建筑公司负责人丘先生表示,他任职不久,对此前的合作协议不是很清楚。丘表示,因为与桂裕公司纠纷问题,职工的住房至今没有解决,目前政府与建筑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准备将土地收回并招拍挂方式出让。
象州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兼并与国有土地出让是两码事,他们的做法合法合规,并不存在坑害企业的做法,同时也是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据称,他们承认此前签订的兼并合同的有效性。但2007年11月份,随着国有土地出让走向法规化,所有国有土地出让,必须走招拍挂出卖的形式,也欢迎任何企业参与。2008年,他们曾给桂裕公司发文,希望走合法程序进行土地出让,但遭企业拒绝。至于桂裕公司所提的前期对两宗土地的勘察、设计等费用,他们不是很清楚。但对于企业的损失,正在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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