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 侠 本报通讯员 莫雪英
2008年7月,覃某在象州县罗秀镇永利村民委工作,2011年8月至案发前当上副主任。
看到低保有油水可捞,她动了歪心思,分别于2010年5月、2011年8月给永利村村民王某、陈某办理了手续,领起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金——这两人,前者是她的家婆,后者是她的丈夫。
覃某全家6口人,两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她任村委副主任后年工资收入有1万多元,家庭其他年收入也有1万多元,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当年低保评定标准。
覃某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村委干部,在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当年低保评定标准、已不符合领取农村低保的情况下,优亲厚友,违规为家属办理低保,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今年5月,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象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谭小春介绍,去年9月以来,该县共排查出涉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线索368条,立案266件。截至目前,共有596名党员干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退出违纪款共计455.28万元。
点评:覃某违纪案具有典型性,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部分村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纪律意识淡薄。他们普遍抱着补偿心理,认为村官工资低又辛苦,应该拿点补偿,导致一有机会,便见物捞物,见钱捞钱。二是当地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机制不健全。少数乡镇领导有“村官不是官”的思想,倚重多、监督少。三是部分乡镇在工作上过分依赖村干部,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这种护短心理,助长了违纪违法歪风的蔓延。
新闻推荐
本报象州讯(记者/卢彬彬通讯员/龚坚)7月18日,在象州县寺村镇岩口村陆志招家的稻田里,一台大型收割机来回穿梭,金黄色的稻秆被迅速“剃光”。又是一年夏收时,素以“桂中粮仓”闻名的象州迎来了粮食大丰...
象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象州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