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微评
文 质
象州县百丈乡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在农业产业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点燃了搬迁群众建设美好幸福家园的参与热情,形成了干群一心打好扶贫攻坚战的良好氛围。笔者认为,扶贫攻坚工作的主体是群众,政府应当做好示范引导作用,激发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的奋斗精神,绝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唱“独角戏”。
目前,各地扶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决战期,还未能够脱贫的群众大部分集中在自然条件最差、发展潜力最低的地区,这部分群众的脱贫需要当地政府帮其精准定位、找准致富门路。然而“找路子”不等于“定路子”,贫困群众在“跟着走”的过程中有一个转化、适应、跟进的学习过程,不能搞“牛不饮水强按头”。政府应该按照因地制宜“一户一策”的原则,通过乡镇城镇化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等措施,从资金上、政策上引导贫困户接受新思想,提振脱贫信心,激发“跟着走”的内在动力。
首先,应当发挥政府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向贫困群众讲解党的农村大政方针政策,讲解当地政府扶贫开发思路方向,提振贫困群众克服困难、脱贫致富的信心与决心。
其次,政府应当引导龙头企业、致富能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一乡一业或一村一业甚至一户一策发展特色农业,通过示范作用让群众掌握致富技术。让基层党组织、农民党员、龙头企业以及“先富起来”的群众真正成为“带富”的样板,成为牵引当地生产力发展的火车头。
此外,要将文化下乡、科技下乡、技能培训与***结合起来。不能搞“一部戏唱遍全县、一本养鸡手册发遍全县”,要按照当地的特色,讲好脱贫故事、授好脱贫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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