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覃东飞)“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清朝名相张英“六尺巷”的故事成为处理邻里问题的典范,广为流传。8月12日,记者从象州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寺村法庭法官近期以此为鉴,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巷道通行纠纷的案子。
据了解,今年5月17日,象州县人民法院收到运江镇都莲村民委的诉状,原告是都莲村民委某村屯(集体),被告则是该村屯的一位村民。鉴于历史遗留原因,紧靠被告屋外围墙的一条狭长巷道,一直是该村屯村民生产、生活的必经之路。
随着经济发展,村民纷纷建了新房,被告韦先生也在原址重建了房子。如此一来,原本就狭小的巷道更不够用了。于是,原告便以被告的屋子占用村内巷道,严重影响其他村民通行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拆除靠近巷道的围墙。
为了更好地解决纠纷,立案后该案主办法官走访了该村屯了解案情,并在争议巷道前召集原告代表人、被告以及村委负责人会商相关事宜。在多方见证下,工作人员对被告房屋外围进行了测量。测量结果显示,被告家的围墙并没有占用巷道,只不过是泥堆偏出巷道而已。
“现在巷道这么狭小,小车和农机进出都有困难,被告应该拆除围墙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原告代表人说。都莲村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这个巷道确实小了点,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我可以负责把偏出巷道的泥堆清除掉,但围墙我是不会拆除的,况且我也没有这么多的时间来拆。”被告韦先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为了打破僵局,主办法官又分别测量了巷道和农机的宽度,将两组数据进行对比,发现农机和小车在巷道的拐角处确实很难通行。
“要是下雨的话,泥堆还会滑落,到时候村民路过不小心摔倒受伤就不好了。村民们都期望你能让一步,把外围墙拆除一点,扩宽巷道,这对你、对大家通行都有帮助。”主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上村民们恳切的目光,当事人韦先生最终同意清除周围的泥堆,并把巷道拐角处的围墙拆除一部分。
目前,韦先生已经履行承诺,拆除了部分围墙。该案主办法官表示,与强制判决相比,调解不仅可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同时还增进了村民间的感情,是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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