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珏覃可基记者李澜近日,柳北区人民法院对屡次趁受害人在ATM机取款进行抢劫的两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蓝某先、蓝某龙13年和10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3万元和2万元罚金。
多名取款人先后“中招”
提起那天晚上的遭遇,被害人卢先生仍心有余悸。2012年1月7日晚上7点半左右,他在北雀路宏都新村小区门口的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存钱。当他进入银行时,有个男子也跟着进入了银行。
卢先生以为那名男子也是来取钱的,并没有在意,可当他把9800元存完准备取卡离开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名20多岁的男子从门外进来拉住他的手臂,声称他抢了他的钱包,并二话不说就用力把他拉到银行门口。
莫名其妙被强行拽到门口的卢先生与其辩解,才发现除了拽自己出来的这名男子外,还有两名男子站在旁边虎视眈眈,并且手都伸进衣服里。
害怕对方手里拿着刀具,他没敢轻 举妄动,只得任由他们摆布。
但是令卢先生更为奇怪的是,几名男子控制住自己之后,并没有做什么,而是很快又放开自己跑了。看到几名男子匆匆跑走,卢先生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的银行卡还在ATM机里头,匆忙回去,发现自己的卡已经被人取走……此后的近半年时间里,又有3名被害人在ATM机存取款时遭遇类似情况,4起案件涉案总金额近5万元。
打工学来“赚钱高招”
2012年7月30日,再次作案得手后两周,蓝某先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7日,蓝某龙也被抓获。
经查,1986年生的蓝某先和1988年生的蓝某龙都是忻城县人,还是同村老乡。
蓝某先交代,其和蓝某龙,还有玉成、阿辉(此二人均在逃)4个人平时在一起玩时都没有钱花,于是就想找点钱。蓝某先以前在广东打工的时候,听别人讲过如何在自动取款机引开取款人的注意然后换卡,再修改密码,然后用取款人的银行卡取钱的这种方法。
不想工作,又迫切想搞到钱的几个人一合计,决定使用这种方法来赚钱。几人还想好对策,万一取款人发现了自己的意图,就强行把对方拉走,在取款机上把密码改了,再拿着抢到的银行卡到别处去把钱取走。
4次作案过程中,蓝某先专门负责趁被害人被同伙强行拉走之际修改密码和将卡换走,蓝某龙则主要负责望风。
法官提醒夜间取款需警惕
谈及本案案情,承办法官提醒,到ATM机取钱,尤其是夜间独自到ATM机存取款,一定要提高警惕。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要在未把银行卡取出时就离开ATM机。ATM机附近均有摄像头监控,万一人身安全遭受重大威胁时,还是应当首先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舍财保命”,通过记住犯罪分子体貌特征等方式,在事后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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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忻城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