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对话
让低收入家庭户户有房住
——— 与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民胜一席谈
本报记者 柳尧杰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民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 高留声 摄)
安居才能乐业。让所有家庭住有所居一直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工作之一
记者: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莱芜市各级党委政府一直为此做着不懈努力。
刘民胜:是的。市委、市政府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每年都把住房保障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项目,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不断强化措施,密切合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了“人人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2006年创新的“三个机制”开创了莱芜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新局面
记者:2006年,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来说,无疑是值得回味的一年。当年,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了三个文件(分别是《莱芜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莱芜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莱芜市城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给低收入家庭送去了福音。工作中创新的“三个机制”可操作性强,确保了该项政策的落实。请您介绍一下“三个机制”好吗?
刘民胜:好的。莱芜市住房保障货币直补制度主要是建立了救助、联动和退出“三个机制”。一是建立以货币直补为特点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救助机制,就是变“补砖头”为“补人头”,采用货币直补的形式,直接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二是建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联动机制,将廉租住房补贴申请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申请对象一致,两项制度并轨;三是建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机制,重点探索建立了住房保障补贴的“两个退出”机制,即复核退出机制和奖励退出机制。
实现住房保障城乡全覆盖,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住有所居,是党委政府努力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标
记者:可以说,2006年的“一保双补”开了莱芜市住房保障一个好的先河,之后的短短几年时间里,莱芜市进一步深化了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并开始探索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机制,目前,已经实现了住房保障城乡全覆盖。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刘民胜:2006年的“一保双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现了“市场建、政府补、百姓选”的和谐局面,在此基础上,2008年,我们又在全省率先将进城务工农民工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畴。规定凡在本市工作三年以上的农民工家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且家庭年收入符合城市低收入标准的,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一样给予租房补贴,实现了城市居民住房保障的无缝隙覆盖。2009年,我们又将住房保障政策向农村延伸,出台了《莱芜市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规定修房、租房和购房的政府最高补贴上限分别为3000元、800元、12000元,先急后缓,分步实施,每年保障1000户,2012年基本解决农村低保家庭住房问题。
用制度作保障,用规范来管理,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记者:“一保双补”是创新,进城农民工享受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也是创新。既然是创新,就意味着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就意味着工作进程中还需要不断完善。五年来,莱芜市的住房保障工作渐入佳境,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这其中我们是如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不断推进住房保障管理规范化进程的?
刘民胜: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也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过程。比如,在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准入和退出方面,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或街道审查、房管及相关部门审核、房管部门发放许可证和补贴金的程序,严格把关,逐级审查。先租(购)后补,不租(购)不补。同时,加大核查力度,认真落实退出机制,对申请材料齐全轮候待查的家庭,由稽核小组逐户核实,做到核实一户受理一户,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社会监督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一环。工作中,严格实行“六部门联合会审制度”,由房管、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对申请补贴的家庭集中会审,认真执行申请、审核中的两次公示程序,即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时由所在单位或村(居)公示7天,核准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15天,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我们还建立健全了住房保障档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梳理统计,建立起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原始和电子两套档案,做到“一户一表一档”,并实施动态管理,每年都根据年度复核退出情况,对电子和原始两套档案及时进行调整。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做好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这篇大文章
记者: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日前,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已经确定,“加大城乡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力度”赫然列入其中,您能否谈谈今年莱芜市住房保障工作具体有什么打算?
刘民胜:好的。今年将完成560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货币直补工作,完成15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1000户农村低保家庭货币直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740套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改革试点工作。为落实上述目标任务,一要调整完善城市“一保双补”政策,将城市低收入标准由家庭年收入指标调整为家庭人均指标,今年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线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0元,且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万元。提高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提高租、购房补贴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标准由每户每年2856元提高到3240元;购房补贴标准由每户补贴3.2万元提高到5万元。二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引导大中型企业、工业园区筹资建设公租房、职工危旧住房改造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形式,建设保障性住房。三要继续抓好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货币补贴工作。四要探索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对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家庭,以共有产权方式,由个人和政府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廉租住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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