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2017年4月1日,全国统一推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将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该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实施“两证整合”后的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将有利于破除现行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体制存在的职能交叉、管理多头、政出多门等诸多障碍,推动建立权责统一、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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