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部署实施重点企业“三扶”培植计划、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工作
本报讯(记者 鹿振林)7月1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梅建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实施重点企业“三扶”培植计划、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实施重点企业“三扶”培植计划的意见》。会议指出,实施重点企业“扶强”、“扶优”、“扶新”培植计划,对于带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在全市市属以下重点企业中分别选择20家、30家、50家左右作为扶强、扶优、扶新对象,按照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需求,以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为核心,发挥政府“黄金信用”作用,引导撬动银行资金、机构资金、社会资金向目标企业聚集、向实体企业倾斜,加快培植一批骨干财源型、持续发展型、科技成长型企业。重点实施7项主要政策措施,包括搭建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化解金融风险、支持企业信贷融资、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争取中央和省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会议研究了《莱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会议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推进城镇化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把征收拆迁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办法》规定,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必须符合六类公共利益需要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是:启动征收程序、制定补偿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选定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拆除。征收补偿标准根据省《条例》规定,结合莱芜市实际情况确定。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健全莱芜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为特困人员提供规范、完善的救助供养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会议确定,将全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救助供养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
会议听取了关于莱芜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严格按照“五分离、五规范”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新闻推荐
莱芜市生物医药产业刚刚起步,正处于“开基立业”的阶段。围绕打造新动能、发展新产业的要求,坚持质量、技术、高端导向,加快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走以精立业、以质取胜的路子。◆发展定位:将莱芜市...
莱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莱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