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孔浩 通讯员 徐婵 郝建强
今年9月,莱城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建设示范院。荣誉的背后,是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懈努力———
“预防”社会化廉政大宣教
6月20日,在中国邮政集团莱芜市分公司牛泉支公司,莱城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与派驻牛泉检察室工作人员将一份份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材料递交到该公司邮政投递员手中,标志着莱城区“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的正式开通。
广大邮政工作人员走千家、进万户,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有效整合社会各种职务犯罪预防力量和资源,搭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平台,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截至目前,通过邮车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阅读量十万余人次。
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加大社会化预防工作力度,对银行、交通、供电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预防,组织廉政共建活动,开展法制课,提供预防对策和咨询意见建议,形成了预防犯罪的大宣教格局。
服务“全程式”严把监管关
在莱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牛泉检察室警示教育大厅,来自莱城南部山区旅游项目涉及乡镇的对口服务人员和涉及的25个村村“两委”干部共计76人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针对重点工程参建人员,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课已有59次,召开廉政教育座谈会224次。
今年以来,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规范对外预防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选派39名干警担任大项目联络员,向每个重点项目派遣两名预防特派员,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无缝监督:通过参与招投标监督,保证工程建设单位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严格项目招投标程序,在工程开标、评标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与区纪检监察、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人员联合,对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依法进行全程监管……近年来,检察院共参与招投标监督76次,建议取消了20余家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投标资格;开展联合验收活动24次,涉及资金近2亿元,累计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1000余万元。
督察“点对点”作风不松懈
“上周干警全员在岗,接待服务群众态度良好……”11月20日,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苗士锋带领该院督察工作小组成员对上一周干警在岗在位、接待服务群众等督察情况进行通报。
这一幕在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已不陌生。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党组成员带班督察制度》,探索建立了督察人员全员参与、督察内容全面覆盖、督察方式全线延伸的“点对点”督察机制,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轮班担任“督察长”,部门主要负责人轮班担任督察员,并随机抽选一名干警参与,对在岗履职、遵章守纪、会风会纪执行、接待服务群众等重点内容开展“点对点”日常督察,督察情况每周一公示。“创建‘六型\’检察院,忠诚是核心,开展检务督察,创新督察方式,关键是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节奏不变,坚持不懈、一抓到底。除日常工作的督察外,我们更突出围绕中心工作、工作的关键环节抓督察。”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封政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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