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军 通讯员 陈红梅 李秀娟)11月18日,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表彰大会上,广厦集团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名员工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
自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该集团按照市创城办和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严格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克服资金紧、任务重等困难,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宣传等方面,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强化工作措施,累计投入资金140余万元,累计出动义务工100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兰馨园等9个小区和1个在建项目建筑工地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莱芜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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