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大伟)2月1日,记者从市中小企业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中小企业办公室、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的通知》,按照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正式启动莱芜市认定培育和奖励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止到2月7日。
据介绍,申报企业必须是在莱芜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先由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瞪羚企业的遴选审核,然后汇总推荐到上级部门认定培育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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