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0日前,中川机场至西固高速公路周边砖瓦企业必须完成污染治理,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一律不得开窑生产。对于此次污染治理,环保部门将严管重罚,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给予不达标企业10万元的重罚,而且是发现一次罚一次。这是记者2月24日随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督察室和市环保局负责人在现场督促检查治理时了解到的。
据了解,中川机场至西固高速公路周边地区约20公里范围内有28家砖瓦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砖瓦窑全部为轮窑,生产多孔砖、空心砖、粘土砖。这28家企业由于环保设施不完善,生产过程中存在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问题,对兰州市西北出口和周边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对城市景观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为改善中川机场至西固高速公路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市政府督察室元月份召开了污染治理现场推进会,印发了《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川机场至西固高速公路周边地区砖瓦窑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要求3月20日前所有砖瓦窑企业必须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否则停产期满(3月31日)不得恢复生产,市、县区环保部门将加强督促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
当日上午,督查人员首先来到皋兰县长城砖厂,看到该企业的高架麻石水浴脱硫除尘设备已安装到位,企业负责人表示可以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随后督查人员又前往皋兰县中兴砖厂,该砖厂正在进行土建工程,近日安装人员开始安装设备。据了解,截至目前,28家砖瓦企业已基本开始污染治理,其中皋兰县行动比较快,已有5家企业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其余的正在进行土建工程。
在现场办公会上,市环保局再次要求,所有企业必须于3月20日前完成污染治理,不允许企业存有侥幸心理,等待观望,在规定限期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要严管重罚。市、县、区环保部门将加大监察和监测力度,环保部门将根据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对不达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重罚,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在处罚的同时,对于提前完成治理的企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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