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局经侦支队侦办的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情况。同时记者了解到,2014年1月至今,兰州市公安局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72起,立案72起,涉案金额12.9亿元,破案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9人。其中2014年10月21日至今,共集中受理65起,抓获107人,上网在逃55人,受害群众11014人,涉案金额11.19亿元,目前挽回经济损失(含物品折价)1600万元。
2015年1月29日,多名群众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以编造虚假投资项目,以高利返息为诱饵,骗取巨额资金。接警后,经侦支队立即受理立案,展开调查。一个多月来,经侦支队全体民警通过夜以继日的连续工作,现查明: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虚假出资的方式先后成立了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和甘肃保鑫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并由其担任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其弟郭某担任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同时郭某某安排兰州建军投资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某担任甘肃保鑫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指示其弟郭某、李某某以投资兰州成宏网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架工程为名,以给付受害群众2%至6%月息为诱饵,采取在报纸上打广告、老客户带新客户等方式,在兰州市向不特定社会群众401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2.7亿元,截止案发尚有356名受害群众集资款未偿还,给受害群众造成损失共计1.06亿元。
通过办案民警大量的走访调查和调取相关监控视频资料,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于1月25日凌晨5时左右在体育公园金雁大桥(原中立桥)上投河自尽。根据当时调查的情况,办案民警一方面积极寻找郭某某的尸体,另一方面加大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调查,分别于1月30日、2月6日对保鑫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和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股东郭某依法进行刑事拘留。3月5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两人批准逮捕。3月8日,办案民警在皋兰县什川镇洄水湾找到郭某某的尸体,经兰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DNA比对和其家属辨认,确认该尸体为郭某某本人,系生前溺水死亡。目前,经侦支队已接待340多名受害群众,冻结房产16套、扣押轿车7台以及涉案资金9.3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追缴工作力度,穷尽一切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 记者伊晓明特约记者李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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