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哈全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嵘、潘卫平、王韶珊、胡康生、张祖迁、毛仁及秘书长朱宗礼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闻长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保刚列席会议。
按照立法规划,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通过《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修订草案)》、《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并对制订《兰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兰州市航道管理办法》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还确定了今年评估的法规项目,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后的效果评估。按照清理地方性法规的年度计划,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和废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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