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丢过两只包。
第一只包是名牌的,很精致,是一个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一天我往这只包里装了100元钱,喜滋滋地去买水果。包就放在车前面的小篓里。看西瓜不错,就把车往旁边一扎,去挑西瓜。称好付钱时,发现车篓里的包不翼而飞。
将西瓜放回原处时,卖瓜的小贩狠狠地白我一眼:没带钱买什么瓜!回家后我立马吃了一包开胸顺气丸。不是心疼包里的钱,而是心疼那包,它价值980元。
恰好第二天,送我包的那个朋友邀我逛街。见我背的不是她送的那只包,不高兴地说,你可真是喜新厌旧啊!我也不敢说包丢了,怕她怪我不珍惜别人的礼物。
第二只包比较便宜,心想丢了也不心疼。我背着这只包和一个同事去买鸭绒袄。因为天气预报说,西伯利亚将过来一股寒流,近期抵达兰州市。是星期天,商店里人很多,熙熙攘攘。我和同事一边评价着衣服的款式,一边随人流前行。
我下意识地一拽包,天哪,我背的只是两根包带,包已被人用刀割去。我几乎当场昏厥,那包确实不值钱,也就七八十元,可那包里装着1000元现金,400元稿费领取通知单。更要命的是包里还装着单位十几个人的职称申报材料,千辛万苦地全盖好了章,就等明天送往上级部门。
回去后,我主动向领导交待了自己的“罪行”。鉴于我认错态度较好,经研究,决定对我从轻处罚:写一份书面检查,字数不低于800字,扣除当月奖金。
从此以后,我没再丢过包,因为我没再背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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