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兰州机动车以平均每天200余辆的速度持续增长。按目前趋势预测,全年将净增机动车5万余辆,总量将突破40万辆,再创历史新高。虽然汽车销售和服务行业也日益进步,但是明显跟不上有车一族的增长幅度。这一点可以从春节前后维修车辆排队的情况知晓一二,有很多车辆不是急着维修的,都会被告知:过了年再来吧,这会儿排长队,要等很久。
如此庞大的用车群体,随之而来的当然是更多的消费维权问题。借着“3·15”这个特殊的日子,给车主罗列一个购车注意事项,让车主能轻松应对买车用车的烦恼。
投诉——
质量问题越来越多
由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清华汽车工程研究院等联合发布的《2009年度中国汽车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投诉分析报告CAAS》显示,2009年中国车主的投诉比2008年大幅上涨了39.7%,其中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比例达到45.8%,高居第一。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1.汽车质量问题:如发动机抖动、车辆有异响等。2.售后服务差:不自觉提供保修服务。3.合同方面主要集中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车辆;交付的车辆在型号、颜色或其它方面与预订车辆不同;不履行服务承诺等。4.维修服务方面:投诉最多的是维修技术差,同一故障多次维修仍不排除,有的还出现更多新故障。另外还有收费过高,缺乏统一标准;维修时间长,处理不及时;夸大故障问题,让消费者进行多项维修,但实际上进行了哪些项目维修,使用何种配件消费者都不清楚。
买车——
“寻他千百度”
当今汽车市场,品牌多、型号丰富,推陈出新快,很多车主在某家店看中了一款车,缴纳定金后,又在别的车店见到更喜欢的车,便要跟前面的经销店解约。但是,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就造成了纠纷。依据《担保法》,消费者违约,经营者可以没收定金的。如果合同上写的是订金,那就可以退回给消费者。
首先,消费者在买车前还是要“众里寻他千百度”,要做足功课,对车辆的品牌、型号、优惠条件、售后服务等等,进行货比三家、反复推敲后再做出决定,这时无论是订金还是定金,对消费者来说都是买车提前付款而已。
其次,买车前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课要做,就是要查看国家发改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目录中没有登载的,则不能购买,因为安全和质量均无保障,且车管部门不予上牌的。因为目前汽车销售市场难免有一些灰色地带,走私车、黑市脏车、报废零件组装车,甚至仿造知名品牌,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所以在品牌和车型上一定要慎重一些。
再次,很多商家为了刺激消费者赶紧下单,常常会制造恐怖气氛,比如新车脱销和车款紧俏,提车需要加价等等的说法。消费者一定要树立起买方市场的信心。
防范——
“霸王条款”
大部分消费者面对经营者事先拟定好、密密麻麻的合同,一般都不会愿意仔细阅读和辨认,同时很多消费者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在签订合同时销售顾问给消费者斟酌条款的时间也很短,常常会忽略条款内容。部分条款在免除经营者的义务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也非常隐蔽,难以被发现。所以很多消费者就在不知不觉中签订了“霸王条款”。
所以,消费者在买车时建议尽量采用政府推出的示范合同文本,即使是无法采用,也要发现不公平的条款时,据理力争,千万不要姑息迁就,可以向消委会、行政部门、媒体进行投诉。
同时,不要将目光仅仅投向要买的车辆价格上,售后服务同等重要。
甄别——
搭售和赠品
有一部分车商、甚至是4S店都会利用一些校友会或者以购车按揭手续容易审批通过为名,引诱消费者购买制定保险公司的险种,扮演起保险销售中介的角色,很多消费者因此放弃了自己的选择权利,结果事后理赔才发现:一是投保结构严重不合理,甚至缺口空档很大,避重就轻,出险率高的险种没有买,保费高不说,险种还属于千年一遇的,甚至还搭售了家庭财产险。二是保险公司规模过小,赔付率低下,建议消费者要保留自己的选择权,尽量选择大的保险公司,切忌因为优惠而放弃权利。
有的车行还会为了促销,承诺送真皮座椅、防爆车窗、倒车雷达、导航等等,但是由于约定不明确,有些无良的车商可能会玩些文字概念游戏,比如真皮只做一个座椅、防爆膜只送一个车窗,其余消费者还要掏腰包高价购买。建议消费者尽量以书面形式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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