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堵治乱”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市600多名交警走上街头,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500名志愿者手持文明出行的红色小旗,分布在南关十字、西关十字、广场西口、南滨河路、静宁路北口等繁华路段,对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人展开了纠正和教育。不过在当日,仍有12名不走过街天桥,硬闯红灯、翻越护栏的行人分别被处以罚款20元的违法处罚,同时全市600余名行人受到了警告教育。(详见《兰州日报》11月5日6版《兰州交警街头“教走路”不走过街天桥,硬闯红灯、翻越护栏的行人被处罚》)
在此,先向守在“排堵治乱”第一线的一千多名交警和志愿者们道声辛苦,因为他们在向“中国式”不文明交通行为宣战。之所以要冠之以“中国式”,源于稍早前“中国式过马路”这一词组的突然走红,是网友对部分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而这一词组一经网络传播,也立刻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的讨论。
面对这一网络热议的交通陋习,河北省石家庄市率先开炮,规定,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在路口内随意穿行、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形,将被依法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缴罚款者,交警将采取多种手段,百分之百进行深入教育。此次活动中,在大路口,对群体性闯红灯的,要处罚前三名;在小路口,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将全部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前三名”的规定,这无疑是要“枪打出头鸟”,估计做出这一规定的初衷就是针对了国人“法不责众”的心理。其实,说到要抓住国人心理,就要理性分析为什么行人不爱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通归于“素质差”这种简单笼统的因素。国人缺乏规则意识的背后究竟折射了什么?我们又该怎样帮助公众逐步在脑海中树立规则观念,这都是需要我们深入探究的。
同济大学曾成立课题组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对上海和杭州两地进行了“信号控制交叉口行人过街等待时间研究”。结论是,两地行人可忍受等待时间约为70秒到90秒。课题组还把这一现象与国外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与德国行人的忍耐时间限度是60秒、英国行人忍耐限度45秒相比,中国行人算是“能忍族”。
此外,与机动车相比,其实行人才是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更应该得到保障。有不少网友吐槽说,转弯的汽车根本不让行人,所以才成了“红灯大家一起过,绿灯小心点过”,可见,“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背后更深层是行人与机动车马路权益的问题。
“处罚加劝导”虽然是当下整治文明交通必不可少的手段,然而,让“行人会过马路”显然不单单只是行人单方面遵守交通规则就能足够的,这需要多方通力合作解决。如何令红灯时长更趋合理,如何让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更顾及到行人的利益、更加人性化,如何提高司机安全意识、学会车让人这都是我们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问题中所需要考量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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