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欧阳海杰) “家有儿女,常备优卡丹”,这句“优卡丹”感冒药的广告语家长们耳熟能详。然而,近日,一则微博将“优卡丹”推向风口浪尖。网上爆料称,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有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随后,优卡丹官方微博也做出回应称,已修改产品说明书,一岁以下婴幼儿应禁食优卡丹,禁食原因非“肝肾毒性”。昨日,记者走访兰州市场发现,多数药店在购药时并未告知“禁忌”事项,而未修改说明书的药品也依然在销售。
药店:未接到“禁忌”通知
在九州大道一家小型药店内,记者看到“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摆在了柜台显眼的位置。当记者告诉销售人员,要给9个月的孩子买点儿童感冒药,该销售人员立即推荐了含有氨酚烷胺成分的药品“优卡丹”,还详细介绍了服用方法,“孩子小,一袋分3次服用,如果是6个月以下的孩子,就不要服用。”
当记者询问,是否知道“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时,该销售人员说,没有接到上级和药店负责人的任何通知,还称,“这是由明星代言的品牌,不会有问题,家长来了就会推荐买这个药,效果好。”
在南关十字一家大型药店内,销售人员同样向记者推荐优卡丹,并让一位坐堂医生给推荐。坐堂医生看了药品说明书后,肯定地表示,1岁以下小孩可以服用,但服用剂量要酌减。
不仅药店销售人员对药品“禁忌”事项毫不知情,多数家长在为孩子购买儿童感冒药时,也不知道1岁以下小孩不能服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未修改说明书的药品仍在销售
采访中,有多数药店表示没有接到“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不能卖给1岁以下小孩的通知。而说明书未做修改的药品也依然在柜台销售。
在中山林一家药店内,一盒16袋装的优卡丹销售14.20元。说明书中,提到1岁以下孩子在医生指导下服用。1~2岁,一次服用半袋;2~5岁一次服用一袋。一日两次服用等说明。一位销售人员称,这个药品说明书一直是这样的,她从来没有听到有什么“禁忌”。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了注意事项中“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的规定,但多数药店工作人员对此并不知情,也没有向购买人作出相应的警示。
一位儿科医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优卡丹”属于非处方药,医院里并不使用。由于药物的临床试验不能以1岁以下的婴儿作为对象,所以很多毒副反应很难发现,1岁内孩子感冒,建议家长选药时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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