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多少年来,在我们的生活中,屡屡涌现出见义勇为的好榜样,他们冒着生命危险追求正义与公平,推动着社会的进步,是生生不息的正能量。对于见义勇为者,我们无不给予崇高的敬意和赞叹,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获救获利者或因惊吓、或因疏忽等原因不辞而别,无法给见义勇为者作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事也经常见诸媒体,给“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宣扬蒙上了一层阴影。尽管这是弘扬社会正能量时出现的“小插曲”,但我们对这样的“小插曲”应给予宽容和理解。
据《兰州晨报》报道,西北师范大学学生郝峰路经安宁师大西门天桥时,发现有3蟊贼行窃遂见义勇为,身中数刀。由于事发时获利者至今不露面,使郝峰同学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无法顺利展开,在寻找“证人”的过程中,误将见证见义勇为过程的两位女同学当成获救获利者,让在承受巨大压力下露面的见证者深受委屈。从这件事的发展过程看,为弘扬见义勇为正能量而寻求证人的做法值得提倡,而且是必须的,但退一步讲,假若被见义勇为者帮助过的获救者或获利者,乃至见证事件经过的目击者至今没有露面作证,又该如何?难道我们就该对获救者或获利者及见证者报以指责、谩骂甚至鄙视吗?即便如此,难道这样的做法,是我们这个倡导和谐、宽容、换位思考的时代所需要的吗?当然不是。
既然如此,只要我们心怀“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勇气和正义,不论获救者或获利者以及见证者是否露面作证,我们都应该用宽容、理解的胸怀面对,并做我们应该做的正确事情:想方设法继续寻找证人,扩大见义勇为事件传播范围,让每一个角落都知道有人需要“他”或“她”出来为见义勇为作证。
事实上,见义勇为的获救者、获利者乃至见证者不露面作证,并非只有无正义感这一单个原因,也许有着正义感的“他”或“她”因为惊吓过度、或因疏忽,或因压根儿不知道有人在满世界找其作证,更有一些获救者、获利者压根儿就不知道“他”或“她”就是受益人。面对这样的可能性,难道我们不能给予他们足够的宽容和理解吗?
张继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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