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学江)两个月前,60岁的刘先生负责监督拆除兰炼23单元一炼油装置的水箱时,被钢板砸伤,至今已住院80多天,刘先生认为自己伤情未愈单位不尽责治疗,但其单位负责人认为已尽全力,并希望刘先生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11月29日上午,记者在兰州石化总医院骨科见到了刘先生。据其介绍,当日事故致其第三、五趾骨裂,事发后,虽住院多日,但一直未做手术。单位支付了1.5万元的医疗费后,近来却不闻不问。28日,就此事,刘先生向西固公安分局化工街派出所报了案。
29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刘先生所说的单位领导杨经理,她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对于脚趾骨裂问题,医生检查后认为无需做手术,只需自行恢复即可。至于赔偿问题,希望刘先生能够做相关司法鉴定,然后通过法院解决此事,他们会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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